编者按:2009年7月23日至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对全系统实施商标战略,既是工作会,更是动员会、誓师会,对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会后,总局和各地工商局积极行动,全力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总局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总局付双建副局长的要求,及时汇总上报了总局及各地贯彻落实长春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报告。9月14日,总局周伯华局长在报告上批示:“请按双建同志批示抓好落实”;总局付双建副局长在报告上批示:“请伯华局长阅示。要继续抓好会议精神,特别是伯华局长重要讲话的贯彻落实,发展业已形成的良好局面,乘势而上,把商标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为切实落实好总局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将总局及各地贯彻落实长春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编发简报,以指导、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商标战略实施工作。
高度重视 及时部署 乘势而上
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取得新成绩
——总局及各地工商部门贯彻落实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综述
2009年7月23日至24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以下简称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会后,商标局切实履行总局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职责,认真落实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李建昌局长、王守义副局长、赵刚副局长、吕志华副局长和郭连连副巡视员等局领导还深入基层,指导各地全面、深入地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按照总局付双建副局长提出的各地要在8月20日前报送贯彻落实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情况的要求,商标局综合处又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各地进行了催办。截至9月3日,参加会议的46个省级工商局均已通过正式文件、传真、电子邮件等不同形式报送了相关报告。从上报情况看,各地工商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总局周伯华局长、付双建副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各项目标任务,及时部署,切实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落实,全面、深入地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一、商标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切实落实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商标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把落实好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推动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是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工作。及时整理总局周伯华局长和付双建副局长的重要讲话,报请总局领导审定后,以总局《情况通报》方式印发。在局务会上要求商标局各处(部)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周伯华局长的部署和付双建副局长的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到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做好商标工作,务求实效。
二是按照周伯华局长、付双建副局长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下发了《关于印发总局周伯华局长、付双建副局长长春会议讲话中商标局应落实工作的分工的通知》,把周伯华局长、付双建副局长的重要讲话提到的商标局应落实的工作任务,结合局领导分工和各处(部)的职能分工,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局领导和各责任处。明确李建昌局长对抓好商标局应落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总责,分管局领导按照分工对所负责落实的工作任务负分管责任。列在第一的责任处为牵头处,其他处按职能分工为协助处。各责任处要按照总局领导的要求,明确责任,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相互支持配合,狠抓落实,以更好地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做好各项商标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会议总结工作。8月7日,向总局领导上报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总结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8月10日,周伯华局长批示:“立足全局、抓住大事;准备充分、选好典型;大会部署、收效良好;抓好落实、取得实效。”付双建副局长批示:“请伯华局长阅示。会议取得极大成功,也受到与会代表的广泛好评,下一步一定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开创商标工作崭新局面。”商标局在收到领导批示后,于8月14日编发工作简报,将总局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商标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送总局领导、部际联席会成员单位,送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副省级以上工商局;同时传达到商标局每一位干部和辅助人员,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四是逐项研究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实施商标战略的配套文件。总局已于8月10日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工商系统省市局长商标战略培训班培训方案》也已报经总局领导批准。根据周伯华局长和付双建副局长的批示精神,《商标工作五年达到国际水平总体规划(送审稿)》已再次印发总局领导及有关司局征求意见,抓紧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总局局务会审议。
五是印发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分组讨论情况汇总及分工意见》,将与会代表对商标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分解到商标局相关业务处,要求各处在9月30日前研提落实意见,以改进提高商标局工作。
六是加大对各地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指导力度。商标局局领导带头深入各地指导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李建昌局长先后到哈尔滨、山西参加了“哈尔滨市商标工作会议暨表彰荣获驰名著名商标企业颁奖大会”和“山西省2009晋商品牌文化发展高峰论坛”,并到深圳为总局行政学院各省局分管商广工作局长培训班授课;王守义副局长到江西参加了“江西省商标广告暨保护驰名商标专用权工作会议”;赵刚副局长到安徽参加了“‘一所多标’工作现场会”;吕志华副局长先后到江苏、天津参加了“江苏省商标发展和监管业务知识培训会”和“‘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商标战略经验交流会”;郭连连副巡视员到福建参加了“福建省驰著名商标保护工作座谈会”,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商标战略实施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七是已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主题展览”移至深圳总局行政学院,并与中华商标协会沟通,积极筹备在11月份第三届中国商标节上举办图片展览。
八是认真组织做好会议材料的汇编工作。经总局领导同意,正在抓紧整理并将此次会议的领导讲话、会议文件、经验交流材料、图片展览汇编成册,广泛宣传,便于全系统商标工作者更好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总局领导的要求,并作为重要的商标历史档案保存。日前,各项工作基本就绪。待《商标工作五年达到国际水平总体规划》经总局审定后,我们即交付出版。
二、各地按照要求,全力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工作,全面、深入地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一)及时汇报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具体措施
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结束后,按照总局要求,各地工商局都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参加会议的代表同志认真汇报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的主要情况,传达总局领导的部署和要求。各地工商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密切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总局部署的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山西、重庆、四川、云南、甘肃、宁夏、青岛、武汉、广州、成都等省(区、市)工商局已将总局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精神和本局的贯彻落实意见、措施向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广东、贵州、陕西省工商局向省委、省政府呈送了专题报告。天津、江苏、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工商局正在抓紧起草制定或修改完善有关落实意见的文件,拟向所在省委、省政府作专门汇报,以进一步取得各地党委、政府对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这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二)认真组织传达贯彻会议精神,部署下阶段工作
为使各地工商系统及时了解、掌握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精神,各地纷纷采取召开会议、转发文件、编发通报等形式,认真组织传达会议精神,部署下阶段工作,把各级商标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周伯华局长、付双建副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在新形势下做好商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吉林、江苏、福建、云南、南京、杭州在全省(市)工商工作会议或座谈会上传达贯彻了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精神;河北、上海、江西、广西、海南、重庆、宁波、长春、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召开了商标工作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安徽省工商局召开了“一所多标”工作现场会,浙江省工商局召开了全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运用推进工作会议,哈尔滨市工商局召开了全市商标工作会议暨表彰荣获驰名著名商标企业颁奖大会,都及时将总局会议精神传达到本省工商系统,就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辽宁、黑龙江、河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青海、厦门、青岛、沈阳已着手筹备召开本地区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天津市工商局制定了《天津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已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后开展工作。大连市工商局还准备组织召开实施商标战略局际联席会议,向有关部门通报总局会议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充分考虑新疆当前维稳大局,及时以印发情况通报的方式向全区各地州市及直属局传达了总局会议精神,还专门分批派员深入各地州工商局组织商标干部学习讨论会议精神。
(三)按照会议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各地工商部门在认真组织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传达、学习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商标战略实施领导机构
按照总局领导的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加强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或正在组建商标战略实施领导机构。吉林省成立了吉林省商标品牌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省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天津、辽宁、上海、安徽、江西、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厦门、武汉等省(区、市)工商局已经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标处,以进一步推动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同时,还要求所属各级工商局从组织上、机制上予以加强保障,确保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全面推进。
江苏省、广州市拟成立省(市)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由省(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北京、河南等省(市)工商局正在积极组建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深圳市工商局在机构改革完成后也将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 密切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落实意见和工作规划
按照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和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的要求,各地密切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商标战略实施规划的制定工作。
四川省工商局制定并下发了《四川省商标战略纲要》,并对《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涉及工商部门的42项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哈尔滨市工商局下发了《哈尔滨市工商局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培育驰名著名商标五年规划》,对2009年至2013年的全市培育驰名著名商标和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辽宁、山西、福建、江西、湖南、贵州、云南、青海、厦门、深圳、杭州、成都等省(市)工商局已经出台相关推动商标战略或知识产权战略的规划或意见,有的正在根据此次会议精神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天津、江西、河南省工商局正在积极代省(市)政府起草该省(市)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规划或意见;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西藏、甘肃、大连、宁波、南京、济南、武汉、广州等省(区、市)工商局正在着手制定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规划或意见。
3. 积极指导、帮助市场主体利用商标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地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商标监管理念、创新商标监管机制、完善商标监管手段、提高商标监管能力,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作出了贡献。
一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做好商标行政指导工作。北京市工商局针对北京具有悠久文化历史特点的“老字号”企业众多的现实,支持、鼓励“老字号”企业升级改造,运用商标战略参与市场竞争。黑龙江省工商局由分管局领导带队,有重点地深入到培育驰名商标的企业中实地考察,现场进行具体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山西省工商局继续深入开展“万名工商干部进十万家企业帮扶”大行动,加大“品牌兴省”战略实施力度,支持鼓励驰(著)名商标企业在结构调整、产业振兴、企业重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建立商标管理联络员制度,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及知名度高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发展商标管理联络员,及时掌握、指导企业商标使用、管理等情况。福建省工商局建立驰(著)名商标企业联络员制度,重点指导驰(著)名商标企业调整商标品牌战略,支持企业运用优惠政策做强做大。广东省工商局积极组织调研活动,并召开了部分企业座谈会,广泛了解企业需求,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甘肃省工商局与该省农垦集团建立重点帮扶关系,深入指导帮扶企业实施商标战略。青海省工商局围绕注册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三大方阵”建设,深入开展“服务千家企业、培育千件商标”主题活动。大连市工商局继续推进“走进千家企业、培育商标品牌”多动,目前已走访企业1201户。厦门市工商局实行重点商标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座谈、咨询、企业联络员培训、协调办案机制等各种形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青岛市工商局以工商所品牌指导服务站为载体,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提升商标运用能力和参与竞争的能力。长春市工商局加大对该市汽车产业商标的培养力度,以此带动地方的经济发展。成都市工商局继续深入开展“商标服务进企业”活动,全面推进“商标战略进区(市)县”活动,推动做大做强区域优势产业品牌。西安市工商局研究制定《在履行商标监管职能中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采取上门服务、教育培训、宣传推广、告诫提示、预警提醒、纠纷调解等行政指导形式,引导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规范使用自主商标。
二是进一步规范商标质押贷款行为,培育和促进商标知识产权融资机制的形成。北京市工商局与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正式启动了“商标质押融资平台”,根据协议两家银行将在未来5年内为北京市中小企业提供300亿元的商标权质押融资授信额度;厦门市工商局指导企业通过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等手段提高商标品牌运作水平,目前已有5家驰(著)名商标企业通过商标权质押途径获得银行贷款共计1,2850万元;山西、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西、云南、陕西、青岛、成都、西安等地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加大支持企业商标质押贷款工作力度;吉林、青海、武汉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意见。
三是进一步指导企业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天津市工商局协助中华商标协会成功举办了“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商标战略经验交流会,总局付双建副局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各地工商局、商标协会以及部分企业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就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进行广泛交流。浙江省工商局根据浙江进出口贸易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大力推进品牌国际化建设,在前期组织开展的浙江省企业国际维权保护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帮助企业实施好品牌国际化战略和大力推进国际商标注册等工作。重庆市工商局近期拟组织召开“全市产品出口企业座谈会”,深入了解全市出口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现状及遇到的问题,宣传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加快企业商标国际注册步伐。北京、山西、陕西、西安积极指导出口型企业及时到境外注册商标,做到“商品出口,商标先行”。广西、厦门、深圳加强对企业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宣传和培训,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的支持措施。长春市工商局积极引导和帮助获认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的企业开展商标境外注册,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及自身商标的保护意识和能力。
4. 大力推进“商标富农”工作,继续做好农产品商标和
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各地工商局结合地方特色,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和鼓励农民、涉农企业及有关协会,组织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吉林省工商局拟出台《关于推进优质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写《全省农产品著名商标发展现状报告》,确定农业商标品牌建设规划和推进工作机制,制订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促进商标富农工作有效落实。山西省工商局围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效益农业发展需要,积极扶持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稀”等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浙江省工商局邀请中国人民大学专家就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主题为该省农业品牌建设的龙头企业、驰名商标企业和证明商标管理机构负责人共1000多人讲课。福建省工商局加快落实“一县一地理标志”工作,争取至2009年底全省每个县(市)都拥有1件以上的地理标志。重庆市工商局举全局之力、集全局之智,积极配合总局抓紧筹备今年11月在重庆召开的亚太地区地理标志国际研讨会,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青海省工商局加大对农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培育保护,组织已注册地理标志的所在地政府领导及有关人员赴外省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北京、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云南、陕西、厦门、青岛、济南、成都、西安等地继续深入开展“一所一标”、“一社一标”、“一所一品”商标富农工作,大力推广“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加快农副产品商标、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使用。黑龙江省工商局举办了地理标志培训班,吉林、湖北、贵州省工商局积极筹备召开商标富农现场会,进一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商标富农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5. 进一步做好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各地认真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和完善地方有关著名商标工作的立法立规,依法做好地方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著名商标保护的地方立法立规。上海市工商局、重庆市工商局积极做好立法前期的调研、起草等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推动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哈尔滨市工商局印发了《哈尔滨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浙江省工商局着手启动《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河南、云南、长春正在抓紧修改完善现行的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二是进一步完善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制度和程序。辽宁省工商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工商局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著名商标的申报认定体系,规范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安徽省工商局正在抓紧制定《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也进一步加强广西著名商标认定等工作制度建设。
三是依法做好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目前,吉林、上海、河南、云南、甘肃、青海、宁夏、大连、青岛、长春等地正在积极依法开展著名商标认定工作。
6. 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努力探索遏制商标侵
权假冒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继续做好商标行政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打击假冒侵权商标行为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商标行政保护制度和工作机制,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行政保护力度。福建召开了“福建省驰著名商标保护工作座谈会”,加强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涉台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拟于9月部署一次全省性的商标专项整治行动,维护企业商标权益。江西、河南省工商局联手,在江西开展了保护“莲花”味精驰名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海南省工商局从8月份开始,组织进行商标维权打假百日大行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扎实开展“讲诚信、反侵权”、“堵源头、反假冒”为主题的专项执法活动,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度高的涉外商标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厦门市工商局组织开展打击假冒金门高粱酒、打击假冒美国知名高尔夫球具等专项整治,协调该市正新橡胶工业公司开展全国打假行动。
二是创新思路,探索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北京市工商局继续在流通领域深入开展“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争创无假冒商标示范单位”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辽宁省工商局为夯实商标监督管理基础工作,保证全省商标执法和服务行为的规范、统一,制定下发全省统一的商标数据库项目和指标,建立商标动态管理制度,为全省商标工作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武汉市工商局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机制,制定基层工商所商标巡查工作规范,将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与市场巡查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整合资源,不断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安徽省工商局深化省市之间的商标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参与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和华东六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网等,跨省联合打击商标违法案件。山东省工商局认真组织华东六省一市商标办案协作会,积极推动商标执法办案区域协作。深圳市工商局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加强商标行政执法,积极探索深港澳和周边地区的商标区域执法合作,尤其是建立深、莞、惠三市商标执法协作机制,打击跨区域商标侵权行为。西安市工商局牵头组建“关中——天水经济区”商标行政保护协作网,实行工商机关与企业跨行政区联手打假维权工作机制,完善商标侵权投诉渠道与协查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
四是按照要求做好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海市工商局认真配合做好保护世博商标全国工商统一执法整治工作,建立以案件“协办制度”、“督办制度”和“反馈制度”为重点的商标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已印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世博商标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认真落实各阶段的世博商标保护工作任务。各地也积极按照总局要求,依法做好相关保护工作。
7. 认真做好商标战略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按照总局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做好商标战略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努力形成重视注册商标、精心培育商标、主动运用商标、自觉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
天津市工商局在《天津日报》上开辟专版,每周持续宣传天津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状况,在主流媒体上营造商标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上海市工商局抓紧推进商标展览馆的筹建工作,推动上海商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海南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走千家访万户送法上门大宣传”和“中国·海南商标发展成果大巡展”,展示海南实施商标战略的重大成果,还编印了5万册《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服务读本》在全省宣传发放。青岛市工商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筹备第三届中国商标节,提高青岛品牌城市形象。武汉市工商局筹划与武汉电视台联合开办每周一期的《品牌故事》栏目,引导企业正确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做大做强自主品牌。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特邀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到呼市举办了“商标侵权纠纷诉讼与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及驰名商标认定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江苏省工商局与省委党校合作,开设商标战略(或品牌战略)培训课程,重点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商标战略知识培训。陕西省工商局组织商标知识讲师团在全省巡回辅导,深入到基层工商系统和企业、农村,对工商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农民进行商标知识培训。辽宁、甘肃已经组织进行商标战略培训和商标业务工作培训;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西、海南、云南、西藏、厦门、济南、武汉已着手准备进行相关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各级商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再接再厉,继续推动商标战略实施不断取得新成绩,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长春商标战略工作会议结束以后,商标局和各地工商部门积极行动,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传达和贯彻落实工作,研究落实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深入地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下一步,商标局将积极履行好总局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职能,做好上传下达、沟通协调的工作,继续指导各地做好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继续推动商标战略实施不断取得新成绩,再接再厉,乘势而上,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切实抓好周伯华局长和付双建副局长重要讲话中提出的由商标局牵头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既定的任务分工,逐项做好督查,及时上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实施商标战略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及时汇总整理和研究各方意见和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商标工作五年达到国际水平总体规划》,争取尽快上报总局局务会审议。待该规划通过后,及时收入会议材料汇编。
第三,及时汇总商标局各处研提的关于长春会议与会代表对商标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的落实意见,根据各处职能进一步提出任务分工意见,明确责任处,以商标局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切实抓好落实,不断改进提高商标工作,同时认真做好代表意见的反馈工作。
第四,继续做好加快商标审查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截至9月15日,商标局2009年商标注册申请审查量已经达到100.5万件,同比增长153%,8个半月完成了以前3年零3个月的商标审查工作量,是我国商标史乃至世界商标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新中国60周年华诞献上了一份厚礼。我们要把突破“百万”大关作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继续以“三五目标”为总体目标,在实现完成商标审查百万件大关的基础上,在确保质量前提下,继续加快商标审查,确保完成2009年审查130万件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审查周期由30个月缩短到19个月的任务;确保明年完成审查140万件,审查周期缩短到一年之内,彻底解决商标审查积压问题,达到国际水平。
第五,集中精力抓好近期的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10月份举办的第十届西博会的中国驰名商标馆布展工作;二是抓紧做好11月份在重庆市举办的亚太地区地理标志国际研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三是认真筹备工商系统保护世博会标志专有权培训班,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四是积极配合、协助中华商标协会做好第三届中国商标节的各项筹备工作。
第六,继续指导好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商标战略实施规划,着重体现突出各地特色、注重阶段性、与国家大政方针相衔接等要求,督促各地切实抓好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七,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实施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工作。目前已代总局起草了《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报总局审定后下发。我们将按要求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推动各地区、企业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商标的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提升商标经济内涵,实施商标战略。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经验,形成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商标战略实施新局面。
第八,按计划分批做好全系统地市以上工商局分管局长商标战略全员培训工作,指导、支持各地积极开展商标战略及业务培训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实施商标战略、做好商标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商标局已初步拟定了《全国工商系统省市局长商标战略培训第一期具体方案》,拟于10月中下旬举办第一期培训班,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