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第45号令,对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蒙小肥羊火锅店冒充“小肥羊”品牌的“蒙小肥羊”处以28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小肥羊”2011年继“粉丝维权案”后的又一次维权成功案例。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描述,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蒙小肥羊火锅店因在经营过程中在门牌、点菜牌、筷子套以及餐厅内墙面上多个显眼位置使用了与驰名商标“小肥羊LITTLE SHEEP及图”相近似的“蒙小肥羊”、“蒙小肥羊MENG LITTLE SHEEP”的字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侵犯了“正宗小肥羊”的合法权益。
随着“小肥羊”品牌良好声誉的建立,市场上形形色色的“伪小肥羊”愈发猖獗,“小肥羊”维权打假的任务也日趋艰巨。今年3月,“小肥羊”借助新浪微博发起“山寨小肥羊随手拍”的活动,收到良好效应。从当时公布的照片可以看到,在国内二三线城市和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有假冒“小肥羊”存在。
对此,“小肥羊”首席运营官张占海表示:“维权打假是本着维护‘小肥羊’品牌并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所做的一件重要事情。这个过程既保证了‘小肥羊’品牌的发展壮大,也保护了‘小肥羊’商标的知识产权。” 与此同时,“小肥羊”也加强了其调味品和肉业相关产品的注册和保护。
据“小肥羊”法务总监介绍,截至目前,“小肥羊”已接到63起假店举报,已摘牌36家;商标行政诉讼案件7件;监测到他人恶意申请29件。
某律师事务所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张律师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小肥羊商标维权的案例,为快速发展的中国企业如何在现有商标法律、法规体系下实现品牌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不仅是维护自己品牌,也是积极推广品牌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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