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重庆市民蒋运强联合本土律师事务所,欲状告位于华南的某合资汽车公司(外方系跨国公司)及其下属数家4S店,理由是对方涉嫌非法使用其所持注册商标“头等舱”,并欲索要1.36亿的巨额赔偿金。
蒋运强出示的“头等舱”商标注册证显示,该商标2005年5月申请注册,2008年3月14日得到国家商标局在第12类(汽车类)第20类(家具类)的注册。今年4月,得知该商标被那家汽车品牌擅自使用,蒋运强遂在4、5两月间,通过暗访收集到了该车企在天津、武汉、长沙、广州、新乡等地的数家4S店涉嫌侵权活动的相关证据,并请好了代理律师。
蒋运强明确表示会将涉嫌侵权的该车企及4S店告上法庭,并要求得到高达1.36亿人民币的巨额赔款。蒋运强还宣称,一旦索赔成功,他将把所得全部捐赠给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用以修建校舍。
记者随后致电这家车企公开服务电话,相关人员表示,公司暂未收到相关信息,不便对此发表看法。
对于这场官司的成功几率,蒋委托的代理律师杨兵称:蒋运强拥有该商标的合法权毋庸置疑,对方的宣传品构成侵权也是事实,这场官司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
蒋运强自己对打赢这场官司抱有很大信心。他表示,之前已有过向另一家外企成功维权的先例。据蒋介绍,2009年某新加坡上市公司同样因为非法使用“头等舱”商标而向他支付了120万元。而此次状告的对象,无论是知名度还是公司的经济实力都比前者更强。
这个重庆小伙儿与跨国公司的维权之路是否成功,让我们拭目以待。
1.36亿是怎么算出来的
索赔金额1.36亿元是怎么算出来的?蒋运强向记者作了详细解释。
索赔金额由2部分组成,一是向该汽车公司提出的,另一部分是向相关4S店提出的。
根据公开信息,该车企涉嫌侵权的汽车自上市以来,已销售约40万辆。每辆车保守利润3.5万元,总利润为133亿元人民币。按汽车公司利润的1%索赔,金额为1.33亿元。
对4S店的索赔金额为300万元。以湖南一家4S店网站宣传的销量数据,截至2010年4月15日,其销售突破1000台。照此保守推算,其他几家涉嫌侵权的4S店所有销量也算1000台。总共2000辆车,单台价格在20多万元。4S店利润一般为8%,保守利润每辆为1.5万元。由此,按4S店利润的10%索赔,金额为300万元。
两项索赔金额相加,则为1.36亿元。
不过,蒋的计算方式却引来不同声音,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每辆车保守利润3.5万元”上。本市汽车销售界一人士表示,以车企利润较高的2006年为例,国内车企单车利润最高为2万元,这与蒋运强“单车利润3.5万元”的提法差距较大。
业内人士:他是想炒作
蒋运强:赔款全部捐赠
对于蒋运强的维权行为,业内人士既表示支持,也对其动机表示质疑。
“只要对方确有侵权行为,我们支持告状。”西南商标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在谈到该事件的同时话锋一转说:从上亿元的索赔来看,似乎其炒作成分较多。“商标不是注了册就有价值。他叫价这么高,可能更多是想把自己的这个商标炒热。”
蒋运强究竟是真想维权还是仅仅为了炒作,暂且无从定论,但其律师的一番话却令人费思量。
由于蒋运强索赔金额巨大,如果诉讼失败,他将如何承担不菲的诉讼费?对此疑问,蒋运强本人只表示胜算几率非常大。而其代理律师杨兵则透露,法院的诉讼费是按统一标准,并根据最终得到的赔偿金额分阶段来收取的。索赔1.36亿元是目前的想法,最终法庭上是否照此执行,他还没接到蒋运强的最终通知。因此,至于官司了结时最终诉讼费会有多少暂时还不清楚。
对于外界“炒作”的质疑,蒋运强表示并不赞同。但却又以赈灾名人陈光标高调宣传慈善为例称:如果这是炒作,那自己欣赏这种行为。蒋运强说:“其实我是个很本分的人,跟犀利哥、凤姐他们那种纯粹的主动要求炒作不同,我是在自己的商标受到侵权后,才向对方提起诉讼。如果非要说我是在炒作,那我也无话可说。”
另外,还有人对蒋运强“把所得全部捐赠给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用以修建校舍”的说法表示怀疑。
蒋运强直接回应说,他本人是世界500强中排名靠前的一家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负责重庆大区的相关管理工作。具体收入虽然不便透露,但从其每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达四五万元可以看出,其年收入非常可观。慈善也是他一直热衷做的事,因此,关于这次将索赔金额全部捐出的说法,外界不用怀疑,他会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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