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名单
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共有56个成员国
欧洲
阿尔巴尼亚,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克罗地亚
,捷克共和国,法国,德国,匈牙利,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圣马力诺,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士,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乌克兰,南斯拉夫,赛浦路斯;
亚洲
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不丹,中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越南,伊朗,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非洲
阿尔及利亚,埃及,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摩洛哥,莫桑比克,塞拉利昂,苏丹
,斯威士兰, 纳米比亚;
北美洲
古巴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成员国名单
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共有66个成员国
欧洲
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保加利亚,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乌克兰,英国,南斯拉夫,赛浦路斯,欧共体(欧盟);
亚洲
亚美尼亚,不丹,中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格鲁吉亚,日本,蒙古,韩国,新加坡,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伊朗,吉尔吉斯斯坦,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非洲
肯尼亚,莱索托,摩洛哥,莫桑比克,塞拉利昂,斯威士兰,赞比亚,纳米比亚;
北美洲
古巴,安提瓜和巴布达,美利坚合众国;
大洋洲
澳大利亚。
注:
1、凡是协定成员国的国家,无论是否是议定书的成员国,与中国皆适用协定。
2、仅是议定书的成员国的国家,与中国适用议定书。
3、其中欧洲的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马德里协定只将其当作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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