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任何一处繁华商业街上,随处可见各种品牌的商店,可细心的武汉人发现这些地段几乎都被国外各大品牌所占领,而关于湖北本地的知名品牌店却寥寥无几。“十二五”时期,武汉人不得不面对湖北知名品牌不足的问题,为什么在这个大都市里,我们看到的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本土品牌,而一些具备湖北“品牌土壤”的一些小商小贩却只能长期打游击?为什么这些得到民众普遍喜爱的路边摊只能“蜗居”在城市的犄角,摆不上台面?为什么百年武汉的一流品牌廖若星辰?为什么湖北的品牌发展还只是一盘散沙?究竟湖北地区的品牌培育存在哪些不足? 作为湖北省会,武汉承担着展示湖北知名品牌窗口的责任,理所当然应成为省内各地特色品牌的汇聚之地。我们需要本土特色,需要一流的武汉标签,更需要代表湖北的品牌。 “十二五”是知识经济、信息社会、注重创新的关键时期。伴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和劳动生产率的普遍提高,企业产品在质量和服务水平呈现出“同质化”的趋势,这使市场竞争越来越注重品牌竞争,品牌竞争将成为产品及企业存续的生命线。湖北要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撑点”,就必须大力培育知名品牌,推动品牌经济发展。http://www.ctmr.cn/商标注册中心希望为我国企业品牌之路贡献一份力量。 湖北品牌发展现状 商标注册和续展数量少,品牌意识不足 截至2011年底,我国的商标注册数量已达到550.01万件,但是,湖北省逾8万件、中国驰名商标77件。这说明湖北省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与发达省份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湖北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的主要集中在神龙、武钢、东风等少数几个大企业身上,品牌行业单一对湖北省企业的国际竞争十分不利。此外,省内一些企业花了相当大的精力注册商标却不知如何维护,最终丢掉了商标权。湖北省商标注册和续展(包括国内国外)数量偏少的现状说明湖北省品牌意识不足,品牌竞争的意识急需提高。 商标侵权现象严重,品牌保护不力 湖北省商标侵权现象主要表现为: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使用他人知名度高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及其组合,“傍品牌”所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擅自使用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标识而构成的侵权行为;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使用构成的商标侵权行为。此外,湖北省培育出来的民族品牌的保护也存在着保护意识不强、保护力度不够的突出问题。在对外合作过程中,外资企业往往利用各种手段打压我国的自主品牌,致使我们多年培育起来的一些民族品牌逐渐消失。例如,德国美洁公司在与湖北省企业活力28集团合资时,强占“活力28”原有的市场,使“活力28”几乎在市场上“销声匿迹”,民族日化的一个驰名品牌就这样被雪藏了。 加快品牌发展的对策 提高商标注册和续展率,树立起全方位的品牌意识 企业应树立起全方位的品牌意识,及时在国内外注册商标,防止他人抢注。如东风集团在前几年年申请150件国际商标,是目前湖北省在国外注册商标最多的企业,有效地保护了企业产品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了防止他人假冒本企业的商标,企业在商标注册时最好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和证明商标。 省内企业为了防止他人在其他类商品上随意使用该商标而造成品牌和形象混淆,应当在多类商品和多类服务上全部注册该商标,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可能产生的商标抢注现象。企业在商标保护期届满之前,应当及时向商标局申请续展。据调查,去年湖北省不完全统计有20.3%企业商标面临“二次续展”登记,但只有9.8%企业的商标进行了续展申报,这对于商标的保护十分不利,相关企业的主管部门应对此有所重视,督促企业做好商标续展工作。 严惩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品牌保护力度 据统计,2010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6034件,其中查处一般违法案件7486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8548件。在查处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中,查处涉外商标案件11524件,共收缴和消除违法商标标识1275.22万件。从案件总数来看,2010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查处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比上年同期增加4990件,增长9.78%,其中国内案件44510件,比上年同期增加3927件,增长9.68%;涉外案件11524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063件,增长10.16%。从立案查处案件情况看,立案案件数量增加率超过10%。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4113件,比上年同期增加5153件,增长10.52%,其中立案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7033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03件,增长1.49%;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7080件,比上年同期增加5050件,增长12.02%。查处案件数量居前十位的省、市分别为:浙江省8382件,广东省5448件,福建省4808件,山东省4281件。 严峻的形势表明,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加大品牌保护力度的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勇于担负起维护商标知识产权的神圣职责,开展专项的打假活动,遏制商标侵权行为泛滥现象,净化市场环境。此外,还要加强对侵犯商标权案件的审判处罚力度。按照《知识产权协定》的要求,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以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以上要求,各地法院、海关等部门应充分根据《商标法》的具体规定,及时审理商标侵权案件,同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临时禁令措施,及时查缴侵权产品。例如,武汉市海关在2011年查获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31起,有力地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 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品牌的内在价值 从根本上讲,品牌的价值高低是由该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决定的。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是开拓市场的“通行证”。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产品市场的竞争,就是产品质量的竞争。要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千方百计提高产品质量。优质服务是名牌的保证,更是产品质量的延伸。良好的服务已成为优质产品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树立品牌形象的内在要求。同时,在买方市场时代,良好的服务是在竞争中掌握主动、打造名牌的需求。纵观国外品牌,如松下、摩托罗拉等进入中国市场后,之所以能立稳脚跟并深入人心,无不与其良好的服务紧密相连。因此企业必须通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方式来不断提高产品品牌的内存价值。 实施政企搭建品牌战略工程 发挥政府的功能,继续推动企业品牌经营战略的开展和实施 企业推行品牌经营战略必须依靠市场机制的主导功能,还必须强化政府对企业品牌运作的调控。政府要健全和完善品牌发展与保护的相关制度。湖北省自2000年以来,逐渐认识到品牌发展和保护的重要性,陆续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规章制度来保护品牌。如,《湖北省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等等,极大地促进了湖北的品牌建设和发展,提升了湖北企业及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政府要非常重视名牌的创设工作,不仅要制定和颁布省内驰名、著名商标认定办法,而且要对评上“中国驰名商标”以及省级名牌、著名商标的企业及其产品给予奖励、保护,积极引导企业创设名牌。 大力实施企业名牌战略,争创名优品牌 名牌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营销水平,乃至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整体反映。 企业在培育名牌时,必须考虑以下因素:找准市场定位和确定目标市场,确定具有创名牌潜力的产品;建立和完善良好的质量和服务保证体系;任何企业都要确立质量和服务是名牌“生命线”的意识,苦练企业内功;树立名牌培育中的现代营销观,设立专门的机构从事品牌战略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代理业、广告业、传媒业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创名牌;借鉴和开发宝贵的荆楚文化资源,推进企业的品牌文化建设;严格规范商标的使用和转让制度,合资时注意保护中方的商标权益。 湖北“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湖北在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过程中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理应在中部地区实现率先崛起,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支撑点。因此,我们必须加快湖北品牌发展,加大名牌战略的实施力度,培育大量国内外知名的湖北品牌,努力使“湖北制造”成为“中部制造”乃致“中国制造”的一张重要“名片”,把湖北品牌经济培育成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战略支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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