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已正式进入我国商标代理领域。昨天,国家工商总局介绍,中国商标网已发布《关于律师事务所备案的通告》,公布首批7864家律师事务所的备案信息,自即日起,备案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企业对商标代理专业服务的需求大幅提升。据了解,从1990年起,我国开始试点推行商标代理制度,并逐步取代此前的核转制。2003年,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国务院要求,取消了“商标代理人资格核准”和“商标代理组织设立”两项行政审批。商标代理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商标代理组织和人员持续增长。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9000余家商标代理组织备案开展业务,比2002年增长了60余倍。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标代理组织在商标注册、预警维权、法律咨询、海外维权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细致的服务,为我国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品牌竞争力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律师事务所进入商标代理行业领域,将有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商标代理法律服务需求,提高商标代理行业服务质量。
据介绍,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和司法部共同制定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办法已对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的业务范围及备案、业务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截至2012年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1136万件,累计注册量765.6万件,有效注册商标640万件,均位居世界第一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