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注册中心
中国商标注册中心->案例分析
“白兔”商标争议案
2010/12/11 11:18:58
文章导读:

一、主要案情  上海人民工具工厂以其在第13类商品刨刀上注册的第100706号"金兔"商标对浙江省永康县红岩刀具厂在同一商品刨刀上注册的第160664"白兔"商标提出争议。  争议人上海人民工具工厂提出争议理由为:(1)"白兔"与"金兔"仅一字之差,而构成两商标的主要特征内容均是"兔",且图形排布又极近似。同时,两者又使用在相同商品上。(2)"金兔"商标早于1953年就已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又于1979年重新发证。而"白兔"商标直到1982年方予核准注册,显然,"金兔"商标注册在先。(3)实际上,在国际市场上,"白兔"商标已给"金兔"商标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被争议人浙江永康县红岩刀具厂答辩为:(1)浙江永康县是全国闻名的手工业之乡,自古以来,就誉满全国。  (2)两商标不论商品名称还是图案设计都迥然不同。(3)在两商标图案中,金兔是呈匍匐式,睡眠状,两眼紧闭,小耳,短须,短毛,四肢短小,属菜兔型,字体属书写体。而白兔则呈奔跑状,两眼圆睁,大耳,长须,长毛,四肢粗壮,属长毛兔型,字体属美术体。  
   二、处理结果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复审裁定为,争议人意见成立,撤销浙江永康县红岩刀县厂注册的第160664号"白兔"商标。  

   三、评析  "金兔"和"白兔"不论是否"一字之差",但主体都是兔。商标图形更多都是用线条勾画成一只兔子,别无其他陪衬。另一方面,作为广大消费者不可能在购物时作一些诸如毛长毛短、须长须短之类的细微比较。所以说,从主体来看,两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又因使用在同一种商品上,"白兔"商标应予撤销注册。
相关文章
·“超越石油”申请驳回终审判决
·爱国青年,成功注册商标,向日本人叫价千万
·康王”花落云南 首例驰名商标认定再审案尘埃落定
·一企业贴牌加工引发商标侵权涉嫌刑事责任
·晋江鞋企商标侵权案 易建联体育一审败诉
·小伙叫板知名车企商标侵权 欲索赔1.36亿
·洽洽商标海外被抢注又是“王致和案”被告所为
·“贩冰冰、账子怡"商标将专场拍卖
最新文章
·我国商标为什么在海外频繁遭抢注?
·苏州美素丽儿母婴用品:
·丸荣陶业株式会社:
·青岛信瑞房地产:
·北京融智英杰国际咨询:
·深圳市飞扬无限:
·大连天成公司:
·鄂尔多斯市华韵恒晟汽车销售:
·湖北省枝江市朱小姐:
·安徽省颍上县王成:
·北京海之苑商贸:
·北京华磊邦得公司:
·黑龙江省海伦市宋云汉:
·河南省宝丰县张春华:
·山西临县刘永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商标注册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8610-88365512  传真:8610-88365513  技术支持:商标注册中心网络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华云写字楼C座106号    邮编:100037  京ICP备09038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