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名宿迈克尔·乔丹与中国公司打起“姓名官司”、篮球小子林书豪名字被抢注……连日来,一系列“争名大战”引发社会关注。在近日举办的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新闻发布会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局副局长吕志华表示,新修订的《商标法》今年年底可能出台,将加大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
“林书豪是两年多前注册的商标,当时他还没有名。”吕志华说,如果权利人自己不主张, 商标注册机关很难通过前期审查干预抢注名人商标。据介绍,现在能主动干预的商标注册大多是国家领导人,以及一些重大社会影响事件中的人名如拉登等。
据了解,为遏制抢注名人商标这一顽疾,有关部门在修改《商标法》时也曾试图加入“转让商标要提供使用证据,没有使用的商标不给转让”的条款,但最终没能成功。
吕志华表示,商标本身不是投资标的,把它当成投资,是不正当的。虽然很难前期干预,但在商标公告期时,权利人可提出异议,保护自己的权利。
据介绍,在商标审查过程中没有违背禁用条款和在先权利条款的情况下,注册部门会对商标进行初步公告,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诸如商标侵犯自己著作权、姓名权或其他权利的异议。即便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也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商标的要求。
国内现行的《商标法》是1983年颁布实施的,曾在1993年和2001年进行过两次修订,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次修订。吕志华透露,修订稿去年年底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力争在今年年底出台。
据了解,新《商标法》将简化和完善商标注册程序,限制异议资格和理由,加大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赔偿数额有望由现在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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