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消息,近几年来,深圳市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一直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趋势,其中,2009年共起诉该类案件91件171人,2010年起诉了141件286人,2011年起诉了220件372人,2012年1至3月已起诉86件116人。从起诉案件数量来分析,几乎以每年超过50%的速度在增长。 检察院案件管理处黄勇博士告诉记者,深圳市查办的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中,约六成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绝大多数涉及国内外知名企业与品牌。
销售“A货”获刑二年
2009年以来,陈某租用深圳市罗湖区一店铺,销售假冒的“LV”、“Gucci”、“Chanel”等世界名牌手袋和欧米茄、劳力士等世界名牌手表,同时租用罗湖区一仓库存放上述商品,并雇用他人负责销售和收银工作。
2010年11月9日,陈某在销售上述商品时,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罗湖分局当场抓获,后经估价,被缴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人民币708270元,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期间,该商铺已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达人民币200余万元。
2011年8月,罗湖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劣酒加色素冒充高档酒
从2009年8月开始,徐某将一些低端洋酒,经过添加色素后灌入回收的高档洋酒瓶,冒充高档洋酒,以高档洋酒的价格出售,牟取暴利。2011年3月1日,民警将该窝点查获,当场缴获马爹利名士、马爹利蓝带、轩尼诗XO、雷诺拿破仑等成品假酒共157瓶。在徐某住处缴获销售假酒的出货单19份。
龙岗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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