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崇文门乐天玛特超市货架上摆着罐装王老吉凉茶。画面右侧,出厂日期为今年3月23日的“新款”包装上,相比老包装“加多宝”字样被明显放大,这被认为是鸿道集团在其包装上逐渐淡化“王老吉”品牌的一个信号。新京报记者 李冬 摄
“中国商标第一案”尘埃落定;之前签订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新京报讯 (记者 刘夏)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案”的“红绿王老吉之争”终告完结,广药集团胜诉,收回鸿道集团红色罐装王老吉商标权。
广药及白云山A均发公告
此前,市场上的“红罐王老吉”与“绿盒王老吉”分别有各自的“娘家”。“红罐王老吉”生产商是加多宝集团及其母公司鸿道集团,而“绿盒王老吉”则是广药集团。两家的商标之争于是被称为“红绿王老吉”之争。
广州药业旗下上市公司白云山A昨晚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将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5月12日,广药集团官网也发布“重要启事”称,广药集团收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这标志着广药集团在这场长达380天的争夺中胜出。
据广药集团发布的裁决书称,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各负担50%仲裁费。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祸起广药高层受贿
在“重要启事”中,广药还提到,“这一仲裁结果必将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国资流失”正是广药在“商标争夺战”中所坚称,并以此控诉加多宝的重要观点。双方争斗缘起一份关于商标延长许可期限的合同,时任广药集团领导李益民受贿后续签的有效性成为焦点。
2000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署合同,约定其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此后,双方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时限延长。
按照广药方面说法,租给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已经于2010年5月份到期,但由于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收到加多宝300余万港元贿赂,又续签10年。2011年12月,双方正式对簿公堂,在380多天后,仲裁结果才最终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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