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近日通过了国家商标局注册商标的初审,如果公示三个月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茅台就将正式获得“国酒”商标。此举立即在国内白酒行业引起轩然大波,山西汾酒集团6日对国酒茅台的商标注册提出异议申请。据称,五粮液等白酒企业也有提出异议的诉求。
单纯就茅台酒注册“国酒”商标具体结果而言,最终被否决的概率极大。事实上,“国酒”称号不同于一般的商标名称,带有明确的“夸大宣传”特征。公众对于国酒的理解,一般指向是“国家最好的酒”,或者是“国家最具有代表性的酒”。但茅台是否具有这样的属性,缺乏权威的认证依据。国家于1952年、1963年、1979年、1984年和1989年举办过五届全国评酒会,其间共有十七种白酒荣获金质奖。获奖酒品堪为当时中国最好的酒,称之为“国酒”并不为过。依照这一逻辑,“国酒”称号绝非茅台一家专属。
事实上,贵州茅台集团从2001年起一直在不间断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迄今共申请了9次,但申请从未获批。可见,茅台对于“国酒”商标的申请不乏“玩票”性质,即明知申请不会被核准,仍侥幸尝试。
从茅台对于“国酒”持续的商标申请,想到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国家隐形信用这个企业的额外利益问题。茅台之所以要申请“国酒”商标,其本质就是要通过国家隐形信用为自己做市场推广背书,借此而超越一般的商业竞争对手,获得更优势的市场地位。茅台的申请不断失败,但是在中国却有很多大型央企其实一直在享受着国家信用背书带来的好处。
举一个最极端的例子,如果问及某一个企业是否有破产的可能性,任何一家都无法彻底排除这样的可能。但如果问及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是否会破产,或许答案就不同了。一般的公众根本无法想象国有商业银行会出现破产问题,其原因就是国家财政和国家信用为这些企业做出了信用背书。历史上,国有银行最困难的时候,正是通过国家财政从1998年开始的巨额注资获得了新生,是为实打实的“国行”。同样的道理,以中石油、中石化为代表的石油垄断企业也在享受着这一信用背书。不仅企业因为“中字头”名号获得消费者天然的信任,更加可以在炼化业务亏损的时候,多次获得财政补贴款项,成为实打实的“国油”。不止如此,国内大小央企、国企往往都能够因其体制属性,而在银行贷款、政府支持方面获得更多利益优惠,这已经成为一个现实惯例了。
对于一家普通企业而言,要想获得国家隐形信用支持,通过正常渠道申请几无可能。但是对于“国行”、“国油”等企业来说,他们所获得的国家信用支持,就应该长期免费享用吗?从国外国有企业管理经验看,既然国企使用了国家信用,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到目前为止,央企、国企对国家信用的使用却明显存在着不对等的问题。
总之,国家信用使用总会为企业带来现实利益,但企业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必须要有所付出,否则吃亏的不只是竞争对手,还有更多的公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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