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有着特殊重大的意义。它是企业对外展示自身产品和企业服务的特有标志。一个商标注册,也经历着很多繁琐的程序。一个好的企业商标,让人过目不忘,对企业或是产品留下深刻的印象。由于很多企业对《商标法》的不了解,造成了很多“相似商标”或是“高仿商标”误导了很多人的眼睛。
2013年5月份,备受瞩目的阿迪达斯状告阿迪王侵权案历时五年和解了。历时五年的阿迪达斯状告阿迪王侵权案,最终双方取得和解,“阿迪王”中文商标和三角标LOGO被无偿转让给阿迪达斯,该中文商标及三角标LOGO将不能再继续使用并出现在终端店面中。
其中,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告阿迪王(包括经销商、区域代理商、加盟店)不得继续在产品、包装物、宣传材料上使用含有阿迪王三角标LOGO和“阿迪王”标识的商标;二是自4月7日起,阿迪王的所有店铺不得出现和三角标和“阿迪王”字样。若出现违约,须赔偿300万元。对于此案例,企业开始就使用了所谓的“借势法“使阿迪王借助了阿迪达斯的知名度进行迅速扩张。在新《商标法》出台后,相信这样的情况将逐渐减少。
新版《商标法》的出台,修正添加了注册的商标要素,规定声音也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同时允许“一标多类” 主策方法降低注册成本,而且开放了电子申请。使得商标注册更加便捷,随着程序的简单化,注册商标的时间得到很大的缩短,大大提高了商标注册的速度,由此一场抢注商标大战即将拉开序幕。
并且在新修改后的《商标法》中第七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十九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予以惩戒”。 “这些措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而且也是比较严厉的。“诚实信用原则既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此次新修改的《商标法》中多处作出明确要求,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同时,这也是对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做出来了行业规范。因为在过去,一些商标代理机构为了牟利,恶意抢注商标或者忽悠企业申请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破坏了公平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秩序。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的《商标法修正案》规定:对有违法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并予以公告。商标代理机构有违反商标法规定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由工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
此次商标法案的修改中,对商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较多,这就对国内的众多商标代理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不断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则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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