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之乡”作为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批准开远注册,未来十年开远可以通过此商标推广幸福开远形象和相关商品、服务资源。
在此之前,大连、珠海都以旅游项目推介为由先后成功注册了“浪漫之都”、“幸福之城”,引起了普遍关注。开远也在两年前以“开远市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注册人,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幸福之乡”商标,2012年10月注册成功,共批准注册了包括商品、服务方面38个类别380个小项。注册有效期自201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3日。“幸福之乡”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水泥、耐火砖、瓦、茶、糖、糕点、方便面、矿泉水、果茶、奶茶、啤酒等35个类别350个小项。核定服务项目包括文字出版、节目制作、电视播放、信息传送电话业务、远程会议服务、电子公告牌服务等3个类别30个小项。也就是说,今后10年内,商标注册涵盖的这38类380个小项的商品和服务项目,都可以使用“幸福之乡”商标。
开远市近年来先后被云南省确定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市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市委、政府狠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得到了又好又快发展,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开远提出了“建美丽开远市,做幸福开远人”、“建设中国幸福之乡”的奋斗目标,开远人民自豪地喊出了:“幸福在哪里,开远告诉你!”的响亮口号。开远成功注册“幸福之乡”商标,对于推塑开远形象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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