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的前身成立于上个世纪。1956年,该企业经国家工商业改造后,更名为“银川敬义泰清真糕点厂”,隶属于银川市商业局。1999年1月,该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经全体职工大会表决后,银川敬义泰清真糕点厂由银川鼓楼饭店有限公司兼并改制,成为私营企业。
而时任银川敬义泰清真糕点厂副厂长的胡普因无法安置,经协调,由胡普在原有银川敬义泰清真糕点厂的招牌下,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该企业。之后,胡普与其兄胡升在等额出资的前提下,由胡普任法定代表人,共同经营该企业。2002年7月,胡氏兄弟申请注册了“敬义泰”商标,该商标从申报到注册的全部工作及投入均由两兄弟承担。2006年7月,胡氏兄弟又将银川敬义泰清真糕点厂更名为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也由红花乡双庄二队变更到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同时,胡氏兄弟又于2007年6月将“敬义泰”商标及商标地址进行了变更。随后,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敬义泰”,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两兄弟讨要商标使用费
2007年11月,胡氏兄弟将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公司土地使用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本之,对于敬义泰和中华老字号的商标使用权和公司字号则进行了单独约定,双方同意由周本之使用公司字号和商标使用权至2013年12月31日。2008年9月,周本之向胡氏兄弟出具了书面承诺,保证如果拥有“敬义泰”商标和中华老字号使用权,将给予经济补偿15万元。
周本之在经营了该企业两年后,胡氏兄弟多次催要商标使用权转让费无果。2010年9月,周本之又将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公司全部股权及其资产出售给他人经营。而“敬义泰”商标和中华老字号的字号从2007年11月之后,一直由周本之使用。
事实上,当时周本之欲成立宁夏双宝菜篮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而受让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也是为了增资双宝菜篮子,但因种种原因,宁夏双宝菜篮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至今未登记注册。在周本之经营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公司的两年时间里,使用的也只是“敬义泰”品牌和中华老字号的字号。
2010年12月,胡氏兄弟将宁夏双宝菜篮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周本之,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诉至法院。银川中院经审理,于2011年4月判处周本之支付胡氏兄弟注册商标使用费15万元。一审宣判后,周本之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发回重审。
案件一波三折双方接受调解
4月26日,银川中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针对周本之及其代理人提出的胡氏兄弟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格,以及另外提出的周本之向银川鼓楼饭店公司支付了18万元回购款是否与此案有关的两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辩护。
周本之及其代理人提出,敬义泰商标注册时,虽然是由胡氏兄弟操办的,但由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公司来注册的,胡氏兄弟虽是股东,对商标却无所有权和使用权,所以二胡不具有诉权。
另外,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公司是由银川鼓楼饭店公司承包给胡普经营的,周本之在未与胡氏兄弟商议的情况下,与银川鼓楼饭店公司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并支付给鼓楼饭店公司18万元,回购了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公司。而对于周本之出示的这份补充协议,胡氏兄弟并不认可,胡普认为这份协议是伪造的,当时他和鼓楼饭店公司并没有签订过任何承包协议。
庭审结束后,双方都愿意接受法庭提出的调解解决,而双方报出的调解价格也相差不远。法庭表示,庭审结束后将继续通过调解来解决此纠纷。
被称为宁夏八大家之一的“敬义泰”,2004年通过国家商标局认证,获得品牌商标认可,并在2006年入选全国首批“中华老字号”。2010年因商标使用权问题,两名六旬老人走上法庭,向宁夏双宝菜篮子清真食品公司和周本之讨要商标使用费15万元。4月26日,该案在银川中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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