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提出异议,请求依法撤销对该商标的初审公告,并驳回其注册申请”。近日,四川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5家名酒企业联合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异议报告,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据了解,这是四川5家名酒企业首次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正面和公开表态。
这5家名酒企业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理由主要有四点。
一是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国酒”一词用在白酒商品上,意指“代表象征国家的酒”,属于对白酒质量和特点的描述。依据《商标法》相关条款规定,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属于缺乏显著特征的情形。
二是“国酒茅台”商标如注册成功,将导致白酒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国酒”一词含有“中国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等评价性语义,批准“国酒”作为某一企业注册商标,消费者可能将“国酒”与“茅台”形成唯一关联,将对白酒行业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三是“国酒茅台”商标若成功注册,将带来不稳定因素。如“国酒茅台”成功注册,可能带来白酒行业资源的重新分配,使其他企业遭受不公正市场待遇,形成不稳定隐患,并将诱发酒业和其他行业抢注“国”字号商标等效仿行为,造成经济秩序混乱。
四是“国酒茅台”商标若注册成功,将影响政府公信力。2001年至今,“国酒茅台”商标已连续9次商标注册申请,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此次申请时,国家法律、政策并没有变动,企业又无新的法定理由,若“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成功,可能带来社会对行政审批公正性的质疑,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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