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一旦产生,著作权就自动产生,无需象商标权、专利权一样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才能获得。因此,著作权一经产生,就受到法律保护,但却没有像商标注册证一样的权利证书。
在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必须提供自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此时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或权利继受人,尤其是当一件作品设计的时间较长,或是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更难以收集原始证据,难以确定著作权人,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极大的困难。
版权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设置的,如果权利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先进行著作权登记,则在举证的时候,只需要出示登记中心颁发的证书,就会得到法院或有关机关的认可。这就大大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著作权的产生是随作品产生而产生的,因此相比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属于在先权利。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所以,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
商标图形版权登记的必要性1、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都有明确的产品类别,如果想全面保护,花费太大。而版权登记没有商品类别的局限,任何服务行业和商品都受保护,可以防止他人用相同的图形申请注册其他类别商品的商标。 2、商标和专利申请到注册,需要1年半,而版权登记只要1-3个月就能完成。 5、商标的全类注册与版权登记;全类注册按照商品及服务的分类原则,目前的商品及服务总共有45个类别,而商标注册是分类注册的。当一个商标在某一类别进行注册时,该商标在该类别是受保护的,但在其他未注册的四十四个类别并不受到保护(驰名商标除外)。因而要使得该商标在任何领域都有独占使用权(即受到保护),应当进行全类注册。
特别是在公司经营项目繁多,或准备在较多领域进行投资时,全类注册尤其重要。有的企业认为目前规模不大,没有全类注册的必要性,但实际上,等到企业把品牌做大做强需进行多元化投资分担风险时,其他类别都已经被他人抢注,这就对企业的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二、全类注册的替代性方案——版权登记这里仅指图形商标或包含有图形的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不得于在先权利相冲突。在先权利中包括了版权。而对于图形商标而言,商标申请人都享有该图形的版权,将该版权进行登记后,当发现他人在其他类别将该图形进行商标注册时,可以依据享有的版权提出异议或撤销该申请注册。
三、两种方式的优劣对比1、费用比较全类注册的费用较高,这也是很多企业放弃全类注册的原因,并且商标有十年的期限,到期的续展费用也较高。版权登记费用较低,仅相当于一个商标注册的费用,并且版权的期限为50年(版权人为个人时版权期限到个人死后50年),无需续展。 2、功能比较全类注册的商标在保护上是最完整的,当他人在其他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商标局直接依据在先申请的原则即可将这类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版权登记的图形商标,商标局不会主动监测该图形是否已经登记为版权,只有当版权人提起异议或撤销时才会根据版权人的要求驳回或撤销该注册申请。并且,只有在图形完全一致时,该在先权利的主张才会得到商标局的采纳,近似时主张版权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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