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在互联网化的过程中,对于互联网对商标类别的影响没有足够重视,认为就是在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类别之外,再申请与计算机相关的第9类商标注册即可。事实上,这是远远不够的。
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涉及线上与线下功能,兼具多个商标类别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若只在单一类别申请商标注册就会发生法律风险。在实践中,企业商标类别申请不到位造成的不同类别商标冲突日益增加,APP的出现更是加剧了这种冲突,此前的陌陌、滴滴打车等商标纠纷均因此而起。
以滴滴打车为例,一款打车软件至少涉及应用程序下载、地图服务、广播功能、出租车运输、旅行预订等内容,这就要求软件运营商需要在第9类、第16类、第38类、第39类等多种商标类别中进行商标注册。若其中某一类别的商标被他人抢注,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不同类别商标之间的冲突。一旦发生这种情况,软件运营商或是花巨资购买这枚商标,或是放弃忍痛这枚商标,但这也意味着前期巨大的广告与运营投入付诸东流,无论哪种情况,都将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
应对策略:全面分析+全(多)类别注册
不同类别间的商标冲突主要是商标注册类别不到位引发的,因此企业和个人在商标注册时一定要全面分析公司、产品、服务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类别商标注册。如果有条件,采取全类别注册商标的方式则更为保险。
对于公司来说,应以企业核心业务和商业布局为基础选择商标类别。除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类别之外,企业还应考虑到业务延伸,对有可能拓展的业务进行注册。另外,近几年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带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若企业涉及这方面的业务,那么还需考虑与之相关的类别,如第35类中“替他人推销350071”、“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350092”等。
对于产品或服务来说,则应根据其涉及的功能选择商标类别。这就需要企业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根据核心功能与可能涉及的其他服务选择商标类别。
另外,对于一些品牌识别度高的重要信息,如公司名称、主打产品或服务等,企业与个人还应选择注册防御商标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对于不法商家“傍名牌”、抢注商标的行为将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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