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波市两级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956件和971件,同比分别增长12%和25%。
十大案例中,有一起为小家电知识产权纠纷案,原告是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为海宁小神童电器有限公司和慈溪市华威电器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作为“Haier”注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权利人,认为被告侵权产品、包装、说明书、宣传资料以及营业场所,在企业网站上使用“Hiller”注册商标,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
宁波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的行为已超出了其注册商标正当使用的合理范畴,其实质上是一种刻意模仿的仿冒行为。
因此,被告海宁小神童和被告华威电器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
宁波市中院民四庭庭长褚满尝说,随着知识产权越来越受重视,宁波市最具特色的小家电制造业卷入侵权案件的风险也日益增大。针对这一情况,他们通过“知识产权特色审判”活动和编辑《小家电生产相关法律问题手册》和《小家电生产企业预防法律风险指导意见》等,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活动,希望企业提高法律防范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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